提醒广大缴存职工,晋城公积金还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用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含水电费)。记得及时了解公积金提取政策,合理利用你的公积金。
主办:中共晋城市委 晋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晋城市数据局
晋ICP备05001036号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14050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