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务

晋城市市区2013年度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配售方案

2014-01-04 11:23 晋城市人民政府

  按照《山西省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2〕70号)、《晋城市市区2013年度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方案》(晋市政办〔2013〕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区2013年度申报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配售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售房源

  本次“晋城市市区2013年度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配售房源共两个项目,分别为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和凤苑项目(山门地块960套)和晋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开发的鸿禧山庄项目(二圣头地块1399套)共计 2359 套住房。其中定向配售280套(已配售完毕),本次配售房源2079套。所有房源总均价不超过4200元/m2,其中:小户型均价约为4000元/m2,中户型均价约为4200元/m2,大户型均价约为4400元/m2。所有房源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采用“一房一价”原则向申购家庭出售。详情可登录“晋城市保障性住房和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监督网”进行查看。

    二、配售对象

    本次符合晋城市市区2013年度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条件的申购家庭共2826户(其中,定向家庭280户,优先家庭2483户,有房家庭63户)。按照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审核情况将申购家庭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为定向家庭,共计280户。其中教育152户、部队22户、卫生65户、环卫13户、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28户。此类别申购家庭不参加统一配售,由开发企业提前将定向房源提供给各定向单位自行分配,各定向单位将房源分配情况于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

  第二类为优先家庭,共计2483户。即符合晋城市市区2013年度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购条件无住房家庭和符合《山西省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管理办法》的优先购买家庭。

  第三类为有房家庭,共计63户。即符合晋城市市区2013年度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购条件的居住面积不超标家庭。

  以上第二类优先申购家庭和第三类有房申购家庭为本次抽取选房顺序号对象。抽取的1—2079号申购家庭为选房对象,抽取2080号以后的申购家庭为轮候对象。申请人姓名及受理凭证编号详见“晋城市保障性住房和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监督网”。

  三、配售地点(即为抽号与选房地点)

  晋城市文体宫。

  四、抽取选房顺序号时间与场次安排

第一场(1月8日上午)

第二场(1月8日下午)

受理编号

入口

入场时间

受理编号

入口

入场时间

XJ1300001—200

1号

7:30—8:30

XJ1300601—850

1号

13:30—14:30

XJ1300201—400

2号

7:30—8:30 

XJ1300851—1100

2号

13:30—14:30 

XJ1300401—600

3号

7:30—8:30

XJ1301101—1350

3号

13:30—14:30 

第三场(1月9日上午)

第四场(1月9日下午)

受理编号

入口

入场时间

受理编号

入口

入场时间

XJ1301351—1600

1号

7:30—8:30

XJ1302001—2250

1号

13:30—14:30

XJ1301601—1850

2号

7:30—8:30

XJ1302251—2500

2号

 

13:30—14:30

XJ1301851—2000

3号

7:30—8:30 

XJ1302501—2860

3号

 

13:30—14:30

备注:1、63户有房家庭,全部在第四场抽取。

2、前三场未能按期参与抽取的家庭,安排在第四场抽取。

  五、配售工作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证人员现场全过程公证,现场全过程监控录像,网络视频播报,媒体参与,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监察局和申购家庭代表全程监督。

  六、配售程序

  (一)由申购家庭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按照受理凭证编号(即为档案编号,以下统称为受理凭证编号)由小到大依次抽取选房顺序号。

  (二)按申购家庭所抽取的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选房。

  (三)申购家庭选房顺序号的抽取办法

  采取第二类和第三类申购家庭分类别公开抽取选房顺序号方式进行选房。按照第二类先抽取,第三类再抽取的方法,每位申购家庭在规定的场次按其受理凭证编号由小到大抽取选房顺序号,全过程在市监察局的监督、市公证处的公证下进行。   

  (四)选房顺序卡的制作与封存

  根据申购家庭的分类,制作2546张顺序卡,由市监察局、市公证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派专人进行监制、现场核验、封存和保管,公证处对所有卡号进行公证。

  (五)现场抽号程序

  1.抽号当天申购家庭申请人按公告确定的抽号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受理凭证》从规定入口登记入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坐。

  2.委托他人抽号的申购家庭,由被委托人持《受理凭证》、申购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申请人户籍所在办事处或社区公章,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进入现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坐。《委托书》样本可到“晋城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接待中心”领取,也可在网上下载。

  3.公证人员宣读选房顺序卡印制、选房顺序号确定过程的公证词。

  4.在市监察局的监督、市公证处的公证下,工作人员对选房顺序卡进行启封。

  5.按申购家庭类别,先将优先申购对象选房顺序卡装入抽号箱(首场开始前,选房顺序卡由申购家庭代表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打乱次序。

  6.工作人员再次在等候区核验申请人身份证及受理凭证,申请人在公证处人员监督下,抽取一张选房顺序卡(选房顺序卡中含“选房顺序号”、《选房通知书》或《轮候通知书》)。

  7.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所抽取的优先选房顺序卡打开进行公示,所抽取的号码即为抽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8.申请人在《选房通知书》存根上签字,完毕后到出口处领取《选房手册》离场。

  9.第三类申购家庭抽号按以上程序进行。

  10.每一场抽取工作结束后,在市监察局的监督、市公证处的公证下,工作人员现场清点核对选房顺序号后进行密封保管。全部抽取工作结束后,由公证人员对抽取全过程情况宣读公证词。

  七、其它规定

  1.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进入现场抽号,每户只限一人。

  2.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按指定位置入座,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无理取闹。违反现场纪律的,由公安人员清退出场,取消本次配售资格。

  3.申购家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选取顺序号,入场时间截止后将进行封场。

  4.若申购家庭出现以下两种情况者,将在最后一场统一进行抽取选房顺序号,抽取顺序仍按受理凭证编号从小到大依次抽取。

  (1)遗失受理凭证未补者;

  (2)申购家庭未在规定的场次及时间内到场抽取选房顺序号。

  5.最后一场仍未到场者,将根据受理凭证编号从小到大排至轮候家庭最后一个选房顺序号之后。

  6.对抽号现场及抽号顺序结果全过程监控录像,在“晋城市保障性住房和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监督网”进行公示。

  7.未参加此次抽号的申购家庭名单和剩余的选房顺序号由市公证处公证后,宣读剩余的选房顺序号作废,并进行公示。

  八、选房

  由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晋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按照《晋城市市区2013年度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方案》(晋市政办〔2013〕59号)文件及申购家庭抽号顺序结果,公开组织选房。选房过程将在市监察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申购家庭代表的监督下,在市公证处的公证和媒体参与下进行。

  (一)选房时间

时  间

选房顺序号

时  间

选房顺序号

2014年1月13日

上午入场7:30-8:30

0001-0200

2014年1月13日

下午入场13:30-14:30

0201-0500

2014年1月14日

上午入场7:30-8:30

0501-0700

2014年1月14日

下午入场13:30-14:30

0701-1000

2014年1月15日

上午入场7:30-8:30

1001-1200

2014年1月15日

下午入场13:30-14:30

1201-1500

2014年1月16日

上午入场7:30-8:30

1501-1700

2014年1月16日

下午入场13:30-14:30

1701-2079

  (二)选房对象

  已领取《选房通知书》的1—2079号申购家庭。

  (三)现场选房程序

  1.申请人按规定持《选房通知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按批次进入选房现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坐。

  2.委托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申请人户籍所在办事处或社区公章,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选房通知书》分批次进入选房现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坐。《委托书》样本可到“晋城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接待中心”领取,也可在网上下载。

  3.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按照《选房通知书》上的选房顺序,按现场叫号后依次进入候选区选购房源,每次进入候选区的申购家庭30户,选定房源后由工作人员在所选定房源的销控板上进行标注,申请人持所选房源的房号卡进行登记并领取相关资料,办理完毕后按次序退场。

  (四)其他规定

  1.选房人或被委托选房人进入现场选房,每户仅限两人。2.顺序号1—2079号为《选房通知书》,2080号以后的为《轮候通知书》。

  3. “晋城市保障性住房和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监督网”中所公示受理编号中标注的“断号”现象,为经审核未通过、弃购及定向的申购家庭。

  4.凡遗失《受理凭证》的申购家庭,2014年1月7日18时前到“晋城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接待中心”进行补办。

  5.已取得《选房通知书》的申购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弃购家庭,并不得申报2014年组织的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配售:

  (1)自选定房源之日起,未按购房要求缴纳房款的;

  (2)已领取《选房通知书》不到现场选房或到现场不选房的;

  (3)不按期签订买卖合同的。

  6.已选购房源的申购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房款的85%,余款交房前一个月一次性缴清。

  7.凡已选中房源的申购家庭,在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前,若发生私下调换房源的情况,须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后方可到开发公司办理变更手续,进行调换。

  8.申购家庭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选房。本场结束前延时赶到者,在本场次最后一名选房结束后,按选房顺序号从小到大进行选房。在文体宫选房结束后仍未到场选房的,可于结束后次日上午到晋城市限价商品房接待中心选购,按到场时间先后顺序进行,仍未到场者,视为弃购。

  9.未选购房源的轮候家庭,在轮候期(轮候期一年)内,凭本次所抽取的选房顺序号可直接优先进入下次选房。

  10.每轮选房结果在现场同步进行登记,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11.每日选房结果在市监察局的全程监督、市公证处公证下由开发公司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选房结果及时在“晋城市保障性住房和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监督网”上予以公布。

  12.本次配售结束后,将在市监察局的监督、市公证处的公证下,向社会公布所有剩余房源。剩余房源择日将由轮候对象依序选房。

  13.持《轮候通知书》的申请人,可申请选购剩余房源(需到市区限价普通商品房接待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按原抽取的顺序号从小到大进行,轮候对象选房完毕仍有剩余的,由市政府公开拍卖,增值部分为政府所有。是否选取剩余房源不影响申请人的轮候排序。

  14.未选中房源、放弃选购及取得《轮候通知书》的申购家庭,可凭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退款手续。

  15.由于选房时间较短,请各申购家庭按照领取的《选房手册》查看楼盘平面示意图及相关信息,“晋城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接待中心”为申购家庭提供了项目沙盘、单体模型、房屋售价等,大家可随时实地了解。

  16.2015年5月底前为交房时间。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