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

2024-04-03 09:00 晋城新闻客户端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期。为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日前,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将依法严厉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通告指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禁止下列用火行为: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焚香、点蜡等祭祀殡葬用火;进入或者途经该区域车辆上的人员向车外丢弃火种;烤火、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点放孔明灯;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烧灰积肥、烧荒燎堰;各级人民政府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因故意放火或违规用火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违规用火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各种林区违规用火线索,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将对举报者视情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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