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三马、史晓莉、王贵平、董小清、侯贵宝,秘书长闫建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原光辉参加会议。副市长邓志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尚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晓波,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晋城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例(草案)》《晋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及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示范区)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常青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常青要求,要聚焦法治建设,高标准推进条例制定,确保条例更加精准合理、切实可行。要强化监督问效,聚焦“六大战略定位”,用好“六化工作方法”,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要坚持人民至上,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强化问题导向、密切联系群众、狠抓工作落实,创新监督方式,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郭超凡 董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