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晋城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战“疫”档案的公告

2020-04-03 11:47 晋城在线
  晋城市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晋城地方历史档案资料的综合档案馆。为真实记录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历史过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久保存,进一步挖掘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本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反映晋城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特别是反映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公安、交通等抗疫一线的工作资料、心得体会、“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实物等。
  2.反映晋城全力以赴支援湖北武汉等地抗击疫情的情况,包括作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等。
  3.反映晋城广大市民群众、单位企业及社会机构等共克时艰、奉献互助、联防联控、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包括参与支援一线、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4.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等。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6.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人所捐赠的档案为本人具有支配权的合法财产。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完整,能充分体现晋城人民抗击疫情的战斗历程、感人事迹和良好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
  2.提供的纸质图片、电子照片应为原件,未经PS处理,并注明摄影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
  3.提供的音视频主题鲜明、内容完整、清晰流畅,时长应大于15秒,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
  4.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征集作品数量不限,应保证作品的真实性,不得虚构。
  5.所有捐赠者附个人简介一份、工作或生活照片一张。
  三、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4.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晋城市档案馆保管利用科
  联 系 人:孔繁瑜
  联系电话:0356-8981025
  征集邮箱:420648507@qq.com
  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文博路三馆大厦晋城市档案馆
 
晋城市档案馆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