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注销晋城大山外国语培训学校等35所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2022-01-20 09:05 晋城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经办学单位举办者申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准,晋城大山外国语培训学校等35所校外培训机构已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特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有培训费用、教职员工工资等方面的未尽事宜,请于2022年1月26日前与市教育局联系。无异议后,退还办学风险保证金。

以上校外培训机构自注销办学许可证起不得开展招生、收费、培训等相关业务。

电话:0356-2066126


晋城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