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晋城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2024-07-30 09:05 中共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公开征集晋城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公开征集所称的第三方机构,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法定登记备案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者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或者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等,具备开展工作必需的专业能力。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四)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含3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其中,至少应有1名主评人,主评人应当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和履历,具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项目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申报须递交以下资料:

1、《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副本,其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者租赁协议、内外景照片)。

6、工作人员名册;其中3人以上人员的大专以上学历、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的证明等资料。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8、近三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工作业绩(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或者评估报告等有效资料)。新注册的机构无需提供。

相关资料彩色复印依次装订成册,同时将所有纸质资料扫描后,以PDF格式刻盘,随纸质资料递交。递交资料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以便现场核对。

(二)审核。市级备案机关对申报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完成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晋城政法新媒体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第三方机构予以备案。

(三)相关要求。申报备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7日,资料需要现场递交。地址: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289号(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楼918室),联系人:苏 黎  关全胜,联系电话:0356-2198596。

附件:第三方机构备案申请表


中共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