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晋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申报2025年度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4-11-12 09:32 晋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各县(市、区)城联社,市工艺美术协会:

为贯彻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晋城市境内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艺美术行业产业研究、创作、传承教育、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1月25日

三、重点扶持范围

(一)补助项目重点扶持方向(公开征集类)

1.以珐华琉璃、潞绸刺绣、铁器铁艺为代表的工美名优特品研发、规模化生产项目;

2.工艺美术生产工艺和产品创新研发、规模化生产项目;

3.为晋城市工艺美术行业提供专业服务平台的项目;

4.传统工艺技艺保护,挖掘、抢救、保护、整理传统工艺美术资料的项目;

5.符合工艺美术产业政策的其他项目。

(二)奖励项目重点扶持方向

1.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各县(市、区)可分别推荐一个龙头企业(申报资料中新增营业收入以2024年1-9月份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或统计部门的数据为依据),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企业积极参展参赛获得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内容需符合国家、省、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相关政策;

(二)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五、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逐级上报、统一汇总、专家评审的办法。

(一)各县(市、区)的项目报各县(市、区)城联社;

(二)各县(市、区)城联社负责项目初选、审核,并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城联社;

(三)市城联社对各县(市、区)城联社上报的项目进行初审;

(四)市工美协会负责项目汇总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核。

六、申报材料要求

各县(市、区)城联社要对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认真研究,《项目申报书》中专家评审栏由县级城联社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评审,填写评审评语并签字。

项目申报须报送材料(材料要按照如下顺序装订):

1.《申报书》(申请补助项目提交附件1、申请奖励项目提交附件3);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申请补助项目提交附件2);

3.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申请补助、奖励项目均提交);

4.奖项或荣誉证书复印件(申请补助、奖励项目均提交);

5.企业或个人无不良征信记录证明材料(申请补助、奖励项目均提交);

6.其他相关材料(申请补助、奖励项目均提交),按《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提供。

七、项目报送要求

(一)项目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遴选本地区申报的项目,补助类项目为已经开始实施,原则上应在2025年6月底可以结项的项目,由三名以上专家签署评价意见后择优申报。奖励项目为2024年1-9月实施并完成的项目,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全部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装载电子版申报材料的U盘1个,电子版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按照申报材料顺序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

(三)报送日期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确定并上报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上报邮箱1040614040@qq.com。在2024年11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材料报送至市城联社工艺美术科,逾期不报或资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城联社要对项目申报、审核、评审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

联系人:聂如如   18334698450   

        曹翔宇   13233330503

项目资料报送地址:晋城市城区前进路青龙巷39号

附件:1.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2025年度)

      2.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2025年度)(模板)

      3.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书(2025年度)

      4.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2025年度)


晋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