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公告申请

2025-02-11 16:57 晋城市商务局

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因保管不善,我单位不慎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500MB05334720,颁发日期:2024年10月15日)遗失,特申请在“晋城在线”网站刊登遗失公告,原件证书失效。

同时承诺:因证书遗失产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全部由我单位承担,在补领新的证书后,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使用保管责任,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晋城市商务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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