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第21号

2025-03-10 11:10 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注销登记,现予公告(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第21号)

1、“晋城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晋城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崔培东

注销理由  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城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编字〔2024〕1号)文件和中共晋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人才服务中心加挂牌子的通知》(晋市编字〔2024〕16号)文件要求,该单位撤销

设立时间  2003-03-03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3-07 15: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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