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注销登记,现予公告(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第21号)
1、“晋城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晋城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崔培东
注销理由 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城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编字〔2024〕1号)文件和中共晋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人才服务中心加挂牌子的通知》(晋市编字〔2024〕16号)文件要求,该单位撤销
设立时间 2003-03-03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3-07 15: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