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市委人才办关于对“人才新政”相关问题的回复(之二)

2019-10-10 16:16 晋城在线
  针对《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出台后,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市委人才办再次进行集中答复。
  1. 来电问:这些政策只限市区范围内吗?其他县区也遵照执行吗?
  您好,《若干意见》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政策兑现落实。”
  2. 来电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陵川事业单位工作,可以往市区里调动吗?
  您好,按照《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已经在外地就业的,按照原就业单位性质,可向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履行调动手续。”其中的“外地”指的是晋城市外。从您的描述来看,您已经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不属于市外人员。
  3. 来电问:本地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回来就业,算引进吗?
  您好,按照《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只要您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录用或调入手续,或者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就符合全职引进的条件。我们热忱欢迎您回到家乡,助力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
  4. 来电问:购房补贴怎么发放?一次性发放、购房券还是工资中发放?
  您好,只要您符合《若干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后予以发放。具体流程请咨询市人社局。
  5. 来电问:公务员调动的细则制定的如何?程序走到哪里了?
  您好,目前市委组织部已就两项人才新政中涉及的公务员调动问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欢迎您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早日为家乡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力量。
  6. 来电问:全日制硕士去年与企业签订三年合同,可以享受生活补贴吗?
  您好,《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新全职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才能享受该项生活补贴,根据您的描述,您去年与我市企业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新全职引进”的条件。
  7. 来电问:全职引进对档案、组织关系有什么要求吗?
  您好,“全职引进”是指,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录用或调入手续,或者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引进人才方式。
  8. 来电问:我是去年参加长治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在长治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能调回晋城工作吗?
  您好,经了解,长治市公开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服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在服务期内是不可以调动工作的。
 
热线公告
  9月23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业,助力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现将相关部门咨询服务电话公告如下:
  市委组织部:0356-2198559
  市委人才办:0356-2030399
  市人社局:  0356-2199486
              0356-2199315
  市住建局:  0356-2229236
  市科技局:  0356-2688000
  市金融办:  0356-2199605
  市总工会:  0356-2051635
  市教育局:  0356-206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