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晋城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及依据是什么?
为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科学高效地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编制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消防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2.《晋城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原则是什么?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科学决策,以人为本、协同应对的原则。
3.《晋城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预案适用于晋城市行政区域内除森林、草原及矿井地下部分以外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森林、草原及矿井地下火灾事故参照相关对应预案规定进行应急处置。)
4.晋城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如何组成?
全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晋城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各成员单位组成。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兼任。
5.晋城市火灾事故如何做好风险防控?
(1)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依法对社会面火灾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监督和检查。
(2)各级消防救援部门通过社会面网格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手段,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效率,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
(3)各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做好火灾风险防控工作。
6.晋城市火灾事故如何做好监测和预警?
各级公安、应急和消防救援部门充分利用城市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图像监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监测接收火灾事故信息,加强火灾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响应。任何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当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报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建立火灾信息和预警发布机制,定期公告火灾信息及形势研判情况,在重点防火季节及时预警,对火灾多发的区域行业及时警示,针对国内外突出火灾及时通报,提示风险、提早防范。
7.晋城市火灾事故如何做好应急响应?
信息报告: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火灾报警后,根据火灾等级进行力量调派,收集、上报、跟踪和续报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信息报送要尽量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并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火灾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及单位名称;起火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质、危险化学品储存种类、数量等);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火势发展情况;接报警情况;调派力量情况等。
(2)市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对火灾事故进行阶段性汇总分析,及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并及时核报市指挥部询问的情况。
先期处置: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按照本单位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初期火灾处置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迅速调派人员和车辆装备到场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指派相关人员赴现场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分级响应: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火灾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三级响应: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市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火场态势和舆情变化,实施远程指挥,做好应急出动准备。
(2)事发地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二级响应: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市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长、副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根据事故状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2)市指挥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市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组织会商火情,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火灾发展态势,研究制定灭火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开展工作。
(3)指挥、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单位积极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控制危险源、排除事故隐患,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为灭火救援工作创造条件。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4)加强火场周边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化解风险,必要时撤离救援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5)根据火灾事故发展态势和灭火救援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及所需灭火剂、装备、物资、大型工程机械等。
(6)组织开展人员核查、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遇险人员和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工作。
(7)做好供水、供电、供油、交通、通信、气象、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生活等应急保障工作。
(8)加强对火场周边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防范次生灾害。
(9)及时、统一发布灾情、救援等信息,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10)按照上级指挥部指导意见,落实相应工作。
(1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示指示精神及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时向事发地传达。
一级响应: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一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市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确认核实事故情况,进一步强化现场指挥力量,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向上级指挥部进行报告;当上级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并接管指挥权后,继续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和前期救援进展情况,并协助上级指挥部全力以赴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3)在做好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落实上级指挥部指导意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响应调整:市指挥部或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灾情变化,结合灭火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响应结束:灭火救援工作结束后,确认无发生相应次生灾害可能的情况下,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宣布响应结束。
8.《晋城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是如何管理与更新的?
本预案原则上至少每3年进行评估一次,特殊情况下按有关规定实施。各县(市、区)依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配套的应急联动方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9.《晋城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修订并负责解释。
解读机关: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咨询电话:0356-230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