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计划》的编制目的及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分类调控,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深入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大力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相关要求。
二、《供应计划》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三、《供应计划》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一)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适当控制供应总量;
(二)保障住宅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先安排交通、能源、水利及养老、教育、医疗、殡葬等民生工程,全力保障土地供应;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整合复垦利用待报批后可随时调整使用;
(五)城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等项目按照“先拆迁安置后开发建设”的规定,根据实际进度安排土地供应;
(六)未列入本供应计划内的项目,特别是保障养老、教育、医疗、殡葬等民生工程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项目,按照实际情况可随用随供。
四、《供应计划》的计划指标是多少?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心城区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适当控制在427.674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中心城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5.695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6.9027公顷,住宅用地161.976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60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5.8429公顷,特殊用地5.6480公顷。
五、《供应计划》如何组织实施?
为保证202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自然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互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推进计划实施,全面落实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土地资产的最大化。
六、关键词诠释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指市、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指计划期内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规模。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指计划期内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比例关系。
解读单位: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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