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5-07-11 17:24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3年11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于2025年7月3日由市政府印发。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国土空间规划?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具有“五级三类四体系”的特点。依规划层级分为“五级”,国家、省、市、县和乡镇级;依规划内容分为“三类”,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依规划管理运行体系,分为编制审批、实施监督、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四个子体系。

二、《规划》编制过程是什么?

2019年9月,我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晋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挥全域统筹、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优势,系统开展“双评价”“双评估”和相关专题研究,充分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相邻地市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规划》成果。《规划》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市人大常委会等会议研究审议,于2023年7月呈报省政府,9月22日通过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11月2日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11月24日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成为全省首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城市。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是什么?

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范围为晋城市行政辖区,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规划层次。其中,市域总面积为9424.92平方千米,重点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部署和总体格局,包括城区、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陵川县和沁水县;中心城区总面积为375平方千米,重点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包括城区全域和泽州县金村镇、南村镇、大箕镇、高都镇、巴公镇部分空间。

四、什么是“三条控制线”?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规划》中的“三条控制线”是指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划定的需要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城镇开发边界是指为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无序蔓延、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镇集中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空间边界。

五、《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与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确定了晋城市“山西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与先进制造业基地,链接中原城市群的门户城市,黄河流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旅游康养中心城市”的城市性质。

《规划》全面优化构建“两环两带三区,一核四极三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确定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2.3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1.7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2402.15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55.19平方公里。

《规划》还对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生态空间保护、城镇功能优化、魅力空间塑造、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国土空间支撑体系、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实施等内容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解读单位: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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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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