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泽州县人民政府:
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按照我市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土地征收储备计划下达给你们。
请你们严格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心城市规划区土地征收储备供应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21〕3号)精神,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统筹做好土地征收储备有关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保障全面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356-2028012
附件: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晋城市市区2025年土地征收储备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函〔2025〕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