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晋城市推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的请示》(晋市城字〔2025〕21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城市推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镇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提升我市再生水利用水平,缓解水资源短缺现状,为加快推动我市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三、你单位要牵头抓好《实施方案》实施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采取强有力措施、及时解决《实施方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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