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审批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沁政请字〔2025〕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发区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758号)要求,及时将《规划》向社会公示,同步将《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监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指导和管理。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好《规划》对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建设指导和调控作用,积极推进项目落地。规划实施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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