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晋城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晋市民〔2026〕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城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实施要紧盯目标,分步实施。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确保规划落实落细。要加强统筹,做好衔接。把殡葬基础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时,要积极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对接,做到与各专项规划有效衔接。要用好经验,加快推进。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推广有效做法,不断优化殡葬设施布局,提升殡葬服务能力与水平,构建覆盖城乡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三、你单位要牵头抓好《规划》实施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采取强有力措施,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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